| 2008年南京市体育特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 (一)招生学校、范围及项目 1、“江苏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和“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名单附后)。 2、其他需招收高中体育特长生的学校,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直属学校直接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3日(申报表附后),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体育特长生。 (二)招生计划 1、“江苏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和“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招生人数由学校根据特色办学、重大体育比赛等情况研究决定,填写高中招生计划申报表(附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3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体育特长生。 2、招生计划单列,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则转入该校普通班招生计划。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符合《中学生守则》要求,未受过纪律处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经毕业学校或业余体校推荐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个人项目:初中阶段运动成绩达到或接近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以证书或竞赛成绩册为准)。 (2)集体项目:初中学段获得市级以上正式体育竞赛前六名的运动员(以竞赛成绩册为准)。 (3)未获得上述竞赛成绩,但运动水平较高确有培养前途的特长生如需报考,须经招生学校初试后,书面正式推荐。 (四)招生程序 考生报名,承担加试任务的学校资格审核并发放体育特长生加试通知书——市招办统一组织考核考生身体素质、形态、机能、专项运动成绩——承担加试任务的学校公布加试成绩——招生学校将高中加试合格名单(可按招生计划1:1.5比例)报市招办——市招办审核后公布加试合格名单——考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中考——市招办和招生学校办理录取手续。 (五)招生办法 1、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7年5月10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报名地点:各承担加试任务学校。 (3)报名要求:考生应慎重对待报考体育特长生,《招生报名表》须本人和监护人填写,报考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学生或家长到各招生学校领取表格,或在“南京市招生办公室网站”(www.njzb.net)下载表格,并填写好《招生报名表》(附后),报名时须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比赛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交还考生)和近期1寸照片1张。 2、专业加试办法 (1)加试时间和地点 5月17日(具体时间和安排以加试通知为准)特长生凭加试通知书到各承担加试任务学校参加专业加试,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试和加试。 承担加试项目的学校名单如下: 金陵中学:篮球 梅园中学:排球 第四中学:足球 第十三中学:田径 第六中学:游泳 南航附中:乒乓球 第十二中学:羽毛球 第九中学:健美操、艺术体操 省教院附中(高中部):武术 (2)加试内容(附后) (3)考核小组:以承担加试任务的学校为主,其他招生学校选派1—2人参加,考核小组名单报市招办备案。加试执行《南京市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学校招生选材测试评定标准》。 3、录取办法 录取标准 (1)身体素质、形态、机能和专项运动能力加试考核达到要求的。 (2)应届初中体育特长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中考,并达到满分(730分)的60%以上。 (3)对文化成绩未达到要求、但确有培养前途、竞赛成绩及加试专项运动成绩突出的初中毕业生,经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附后),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并报市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后可破格录取。 录取方法 (1)招生学校根据参加重大比赛任务、项目阵容等因素在5月28日前将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可按招生计划数的1:1.5比例)报市招办。 (2)5月30日市招办公布高中加试合格名单,并在“南京市招生办公室网站”公示。各承担加试项目的学校公布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3)高中招生在市招办公布合格名单后,由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及家长,考生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中考。在中考成绩达到市规定要求后,按专业加试成绩或按项目阵容等需要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未能被录取的考生和文化成绩未达到市规定要求的考生,则按照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4)市教育局根据重大比赛任务、学校项目布局、项目阵容等情况,保留对考生报考学校的调整,不服从调整的将取消享受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 二、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 江苏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和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仍然由有关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并严格执行市有关招生政策的规定。 (一)招生学校、人数及范围 1、江苏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共19所),面向全市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招生人数同高中招生人数。独立高中建制的江苏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的初中招生,由学校与区县教育局协商,经区县教育同意,市教育局批准,委托有关公办初中学校招生。 2、其他需招收初中体育特长生的学校(不含江苏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南京市体育基地学校),经区县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3日(申报表附后),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面向本区县招收体育特长生。招生人数按市教育局审核批准意见执行。 (二)专业加试和录取办法 初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只可进行相关专业加试,不得举行包括文化课在内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试。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不再参加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和择校报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各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区县教育局审批后的录取名册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办备案,不及时上报的学校次年不得招收体育特长生。 三、有关招生考试工作要求 1、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招生纪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认真组织招生考试工作。各承担加试任务学校制定好组织工作方案,准备好有关场地、器材、测试表格等,认真组织完成测试工作,确保学生安全。 2、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选派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考务工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正、公开、公平、认真、有序地进行。 3、严格收费规定。各招生学校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未经物价部门的批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 4、严格执行招生考试纪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绝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行为。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对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 2008年南京市体育特色学校高中招生项目和范围 序号 | 学 校 名 称 | 招生项目 | 招生范围 | 1 | 南师大附中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 田径 | 全市 | 2 | 金陵中学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市体育基地学校 | 女篮 | 全市 | 田径 | 3 | 中华中学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市体育基地学校 | 艺术体操 | 全市 | 健美操 | 4 | 第一中学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市体育基地学校 | 男排 | 全市 | 5 | 第三中学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市体育基地学校 | 女排 | 全市 | 6 | 第四中学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市体育基地学校 | 男足 | 全市 | 田径 | 7 | 第五中学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 男篮 | 全市 | 8 | 第六中学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市体育基地学校 | 游泳 | 全市 | 田径 | 9 | 第九中学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市体育基地学校 | 男篮 | 全市 | 健美操 | 10 | 第十二中学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 羽毛球 | 全市 | 11 | 第十三中学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市体育基地学校 | 田径 | 全市 | 12 | 省教院附中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市体育基地学校 | 女排 | 全市 | 武术 | 13 | 梅园中学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市体育基地学校 | 男排 | 全市 | 14 | 人民中学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 乒乓球 | 全市 | 羽毛球 | 15 | 宁海中学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市体育基地学校 | 男篮 | 全市 | 16 | 南航附中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 乒乓球 | 全市 | 健美操 | 17 | 南湖高级中学(南苑校区)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市体育基地学校 | 女足 | 全市 | 18 | 雨花台中学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市体育基地学校 | 男足 | 全市 | 19 | 江宁秦淮中学 | 省体育后备人才学校 | 田径 | 全市 |
附件 2008年南京市体育特色学校高中招生加试内容 项目 | 类别 | 测试内容 | 田径 | 形态类 | 身高(cm) | 体重/身高×1000(跑跳专项);髂宽/肩宽×100(投掷专项) | 机能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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